危废鉴别的污染物判定规则
点击次数:1993 更新时间:2017-12-25
危废鉴别的污染物判定规则
1、行业类别:医疗、医药生产企业、水性涂料企业、化学化工企业、农药兽药生产企业、有色金属冶炼企、废水处理单位、基础化学生产、石油化工企业、环境治理企业、选矿企业、合成材料企业、电子电器行业、涂料、颜料、油墨行业、农药制造行业、光伏产业、等等。
2、其他样品类别:公司环评报告指出需危废鉴别的固体废物,环保局指出需危废鉴别,倾倒固体废弃物等。
危废鉴别后判定规则:
.危废鉴别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危废鉴别仅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或反应性的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经危废鉴别不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与放射性废物混合,混合后的废物应按照放射性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理后判定规则:
具有毒性(包括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及其他毒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经危废鉴别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危废鉴别常有以下检测项目(污染物特征详情可点击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