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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隧道工程对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海底隧道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需建立在完善的法规体系和技术标准基础上,其核心在于实现工程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动态平衡。国际国内法规体系已形成多层次管控框架,国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为根本,辅以部门规章和技术导则,
跨海桥梁建设海域使用论证需严格遵循法律依据与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科学严谨的论证逻辑。法律层面以《海域使用管理法》为核心,结合2025年新政如《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
本章构建“法律依据-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三维框架,为风机选址海洋环境本底调查提供系统性技术支撑。法律依据层面,需严格遵循《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25修订版)》的核心原则
我国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预审论证已形成以《海域使用管理法》为核心,辅以部门规章、技术标准和地方细则的多层次法规政策体系。国家层面确立了“规划管控-节约集约-生态保护“三位一体的论证框架,要求项目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海岸带专项规划,严格限制在渤海中部等开发强度高、船舶交通流密集海域布局,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12.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用海总面积700公顷以上或跨省级海域的项目需报国务院审批
我国海上风电工程海域使用论证的法律基础以《海域使用管理法》为核心,辅以自然资源部 2025 年 1 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及《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25 修订版)》等技术规范,共同构建起“规划管控 - 节约集约 - 生态保护”三位一体的论证框架12.其中,《通知》从强化规划管控、厉行节约集约、优化用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