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鉴别工作的主要领域
点击次数:1790 更新时间:2017-11-20
危废鉴别工作的主要领域
危废鉴别工作首先应该委托一家具有正规资质的危废鉴别机构。(一般当地司法局都有备案的,所谓正规就是有司法厅颁发的危废鉴别许可证,或者在人民法院的危废鉴别机构名录中有登记)。危废鉴别应当采用书面委托形式,提出鉴定目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案情说明材料和鉴定材料;危废鉴别机构应当在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原因;危废鉴别机构接受委托后,可根据情况自行鉴定,也可以组织专家、联合科研机构或者委托从相关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选定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危废鉴别的主要领域包括:
(1)污染物性质危废鉴别鉴定,主要包括危废鉴别鉴定、有毒物质鉴定,以及污染物其他物理、化学等性质的鉴定;
(2)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主要包括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造成河流、湖泊、水库等地表水资源和沉积物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
(3)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主要包括因污染物质排放或泄露造成环境空气或室内空气环境损害的鉴定;
(4)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危废鉴别鉴定,主要包括因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造成农田、矿区、居住和工矿企业用地等土壤与地下水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
(5)近海海洋与海岸带环境损害鉴定,主要包括因近海海域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造成的海岸、潮间带、水下岸坡等近海海洋环境资源及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
(6)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危废鉴别鉴定,主要对动物、植物等生物资源和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以及因生态破坏而造成的生物资源与生态系统功能损害的鉴定;
(7)其他环境损害危废鉴别鉴定,主要包括由于噪声、振动、光、热、电磁辐射、核辐射等污染造成的环境损害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