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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916-2026对化妆品原料与成品检测的新要求

点击次数:16     更新时间:2026-09-15

GB 7916-2026 对化妆品原料与成品检测的新要求

GB 7916-2026 作为化妆品安全基础性国家标准,对化妆品从原料管控、成品安全指标、包装接触材料到标签储运全链条明确安全底线,为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测机构的原料准入、成品检验工作提供明确技术依据。本文结合标准文本重点梳理原料、成品两大板块技术要求与检测关注点。

一、化妆品原料管控要求

原料安全是化妆品成品安全的源头,GB 7916-2026 细化了原料识别、禁用物质、限用物质的全流程管控规则。 第一,原料需满足化妆品安全相关强制性国标与技术规范全部要求。企业搭建原料台账时,必须wan善规范中文名称、INCI 名称、拉丁学名、CAS 号、EINECS 化学物质识别码等全套信息,实现每种原料可精准溯源,规避原料信息缺失、标识模糊引发的安全隐患。

第二,强化禁用物质管控。原则上化妆品禁止使用附录 A、附录 B 所列禁用物质;若因生产工艺限制,禁用物质以杂质形式带入成品,已有国家*量值的杂质必须严格符合*量要求;无明确*量指标的杂质,企业必须完成专项安全评估,充分论证该杂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原料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规范限用原料与高风险功能性原料使用。使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列明的限用原料,必须遵守对应的限值、适用范围等约束条件;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等高风险功能性原料,严格遵循许可使用要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添加。

二、化妆品成品检测关键指标*量要求

成品检验主要分为微生物指标、有害杂质*量两大模块,标准针对不同使用部位的化妆品设置差异化*量,也是检测机构日常检测的核心项目。

2.1 微生物指标要求

成品微生物*量按产品类别区分管控等级:眼周、睫毛、口唇类化妆品以及儿童化妆品,菌落总数≤100 CFU/g(CFU/mL);其余普通化妆品菌落总数≤1000 CFU/g(CFU/mL)。所有品类化妆品统一要求霉菌和酵母菌总数≤100 CFU/g(CFU/mL)。

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三项致病菌为不得检出项目,在标准规定检验方法检出限内不能检出,属于成品检验否决项,一旦检出直接判定产品不合格。

2.2 有害杂质*量管控

针对生产工艺难以wan全去除的污染物杂质,标准表 2 明确成品有害物质最大允许限值(单位 mg/kg):汞≤1;铅≤10;砷≤2;镉≤5;甲醇≤2000;二噁烷≤10;苯≤2;石棉不得检出。

企业合规要点

源头管控前移:不能仅依赖成品终检,应当把杂质筛查、原料信息核验落实到原料入厂验收,对高风险原料开展杂质摸底,防范杂质带入导致成品不合格。

区分产品类别建立内控标准:儿童化妆品、眼唇产品微生物*量更严格,配方防腐、生产环境、出厂检验方案要单独设计内控指标,内控建议严于国标限值。

杂质风险评估落地:遇到工艺不可避免的杂质,有国标*量严格按*量执行;无*量杂质必须完成安全评估,留存完整技术文档,应对监管核查。

包材安全不可忽视:新增对直接接触载体(膜、贴类)安全约束,面膜、眼贴类产品企业需要评估载体本身以及包材迁移带来的安全风险。

中科检测--化妆品第三方检测

GB 7916-2026 进一步压实化妆品企业主体责任,构建起安全评估、原料溯源、出厂检验、包材安全的完整安全闭环。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对照新标准,更新原料验收规程、成品出厂检验项目、内部质量控制标准。中科检测具备 CMA/CNAS 双重权wei资质,可依据 GB 7916-2026《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提供化妆品原料、成品一站式检测服务,为化妆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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