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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鉴别机构-国科控股CMA资质

点击次数:2346     更新时间:2020-08-14

由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目前对我国现存的危险废物不能详尽,加上很多人对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鉴定知识的匮乏,对此中科检测对危废废物鉴别工作进行简要的阐述。

 

什么是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1-GB65085.6中的鉴别方法所认定的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一种或一种以上危险特性,以及不排除具有以上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判定一种固体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分为两个途径,di一是查国家危废名录,第二是按危废鉴别标准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危险废物鉴别检测服务领域
常规样品检测类别:污泥、废液、废渣、催化剂废渣、煤渣、矿渣建筑废弃物、废屑、废塑胶、包装废弃物等;
其他样品类别:有机溶剂废物、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废物、感光材料废物、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废酸、废碱、有机qing化物废物、废有机溶剂、含镍废物、其他废物等。
对待鉴定的物品,首先应该判定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其次再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判定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对不在名录中的固体废物,但认为其可能具有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物质,应按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进行判定。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物品、物质,属于危险废物,应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危险废物鉴定/鉴别流程
与工程师沟通—>委托—>现场采样/送样—>实验室检测—>数据汇总与审核—>报告编制—>报告交付—>售后技术服务

 

对列入《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的物品物质,其豁免环节的前后环节如何衔接,以确保后续环节仍按危废管理?
《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仅豁免了危险废物在特定环节的部分管理要求,在豁免环节前后仍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其他危险废物或者不满足豁免条件的此类危险废物的管理仍需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要求。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6.3的要求,且进入生活垃圾填埋过程中可不按危废废物管理;如不满足GB16889-2008中6.3条要求或不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则处置过程中仍需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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