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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PPWR检测
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 (EU) 2025/40)已正式落地并逐步全面实施,是企业包装产品出口欧盟的核心合规依据。
(一)四项重金属总量检测 —— 全品类通用强制项
法规依据:PPWR 第 5 条第 1 款,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强制执行。
管控物质与限值: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⁶⁺)四种重金属在均质材料中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kg(100 ppm)。
(二)PFAS 全氟物质检测 —— 食品接触包装重点严查项
法规依据:PPWR 第 5 条第 5 款,仅适用于食品接触类包装,自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强制执行。
三重限值体系:
任意单一非聚合 PFAS 浓度≤25 ppb(μg/kg)
全部非聚合 PFAS 总和≤250 ppb
总氟含量(TF,含聚合态 PFAS)≤50 ppm(mg/kg)
(三)可回收性评估 —— 回收利用
法规依据:PPWR 第 6 条,要求所有投放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属性。
分级标准与时间节点:
2026 年 8 月 12 日起:所有包装须完成可回收性评估并形成技术文件,作为符合性声明(DoC)的法定支撑材料。
2030 年 1 月 1 日起:包装可回收性等级须达到C 级及以上(回收率≥70%),低于 C 级的包装禁止上市。
2035 年 1 月 1 日起:须达到B 级及以上。
2038 年 1 月 1 日起:仅允许A 级和 B 级包装进入欧盟市场。
(四)再生塑料含量检测 ——2030 年起强制要求
法规依据:PPWR 第 7 条,自 2030 年 1 月 1 日起分阶段强制执行。
分品类限值要求:
PET 食品接触包装:2030 年再生料含量≥30%,2040 年提升至≥50%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2030 年≥30%,2040 年≥65%
其他塑料包装品类:欧盟委员会将于 2026 年底前发布具体实施细则,明确各材质的再生料zui低占比与计算验证方法。
(五)可堆肥包装检测 —— 特定品类强制要求
法规依据:PPWR 第 9 条,针对茶包、咖啡胶囊、直接粘贴于果蔬的标签、轻质塑料袋等特定品类,要求满足可堆肥化要求。
生物降解率:180 天内≥90%(改性材料≥90% 理论最大降解率)
崩解率:12 周后≥90% 的样品通过 2 mm 筛网
堆肥品质:重金属、氟化物等浸出物限值符合标准要求
生态毒性:植物生长试验无明显抑制效应
(六)包装轻量化与空隙率管控
法规依据:PPWR 第 8 条,要求包装在满足保护功能的前提下实现最小化设计。
核心要求:包装内部空隙率不得超过40%,即产品实际体积与包装内部容积之比不得低于 60%。该要求主要针对电商快递包装、礼品盒、电子产品包装等过度包装高发领域。
中科检测——PPWR检测机构
中科检测作为具备CMA、CNAS 双重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托wan善的化学分析实验室、材料测试中心与环境评估团队,可为出口企业提供 PPWR 法规全维度检测与合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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