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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是毒理试验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目的是确定受试样品能否经皮肤吸收和短期经皮染毒所产生的急性毒性作用和强度,并为急性经皮毒性分级和确定亚急性、慢性经皮毒性及其他试验的剂量设计提供试验依据。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方法有哪些
1、GB/T15670.5-2017《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GB/T15670的本部分规定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的基本原则、方法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为农药登记而进行的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试验方法概述:
试验前去除实验动物受试部位的被毛,将实验动物分成若干剂量组(至少3个组),每组涂布不同剂量的受试物,然后观察实验动物中毒反应和死亡情况,对试验中死亡和试验结束时处死的动物应做大体解剖,计算LD50和95%可信区间。
2、GBZ/T240.3-2011《化学品毒理学评价程序和试验方法第3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GBZ/T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动物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的目的、基本原则、试验方法、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评价化学品的急性经皮毒性作用。
试验方法概述:
在试验前,先去除实验动物受试部位的被毛。将实验动物分成若干剂量组,每组涂布不同剂量的受试样品,而后观察实验动物中毒反应和死亡情况算LD3o。对试验中死亡的动物做大体解剖,对试验结束时的存活动物也应做大体解剖。注意排除受试样品引起的皮肤局部刺激或腐蚀作用所致的全身效应。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观察终点分析
根据GB/T15670.5-2017《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方法第5部分: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标准要求,急性经皮毒性的试验观察终点相关内容如下:
1观察期限
每天观察一次,连续14d,记录电毒发生、发展过程,死亡情况。观察期限也不是固定的,根据毒性反应、反应出现和消失的时间可做出调整。如果动物中毒反应、死主时间延迟(染毒后4d后才显示),观察期限应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1d。
2观察内容
1)临床观察观察至少包括皮肤、被毛、眼、黏膜的改变和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肢体活动、行为方式等变化发生的时间、程度和持续时间。
2)体重称量应分别在染毒前、染毒后(至少每周一次)和处死前称量并记录动物体重。
3病理学检查:在试验期内中毒死亡的和人道处死的动物应做大体解剖,记录每只动物的大体病理改变。染毒后存活时间大于等于24h的动物其器官显示有大体病理改变,则需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以便获取有关毒作用的信息。必要时对染毒区和临近非染毒区皮肤作组织学检查。‘
急性经皮毒性试验方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