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127993046
空气净化器检测(GB∕T 18801-2022)
GB/T 18801-2022《空气净化器》进一步收紧性能约束、规范参数标称、新增微生物、待机功耗等管控条款,从净化能力、滤网寿命、附加功能、节能水平多维度对空气净化器产品提出明确技术要求,有效遏制虚标参数,保障产品实测性能与宣传标称保持一致。下面梳理标准核心检测要点:
一、颗粒物净化性能要求
颗粒物净化以洁净空气量(CADR)、累积净化量(CCM)两大指标为核心,两项指标设置关联约束条件,兼顾瞬时净化能力与滤网长期使用寿命。
洁净空气量(颗粒物 CADR) 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反映净化器去除颗粒物的净化速度,标准明确:颗粒物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得低于产品标称值的 90%,以此约束企业参数虚标,缩小产品标称风量与实际净化能力之间的偏差。
累积净化量(颗粒物 CCM)及关联约束 累积净化量代表滤网容尘能力,直接决定滤网实际使用寿命。若产品标称颗粒物累积净化量具体数值,且该数值高于标准给定的关联指标阈值,其实测结果不得低于标称值的 90%。
二、气态污染物净化性能要求
标准选取甲醛作为典型气态污染物开展评价,在单成分加载试验条件下考核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与累积净化量,规范除甲醛等气态污染物性能宣称。
洁净空气量(气态 CADR) 针对产品标称的单成分或混合成分气态污染物洁净空气量,实测值不应低于标称值的 90%。
累积净化量(气态 CCM)及关联约束 当产品标称高于标准关联阈值的单成分 / 混合成分下目标污染物累积净化量具体数值时,实测值不应低于标称值的 80%,保障吸附、催化滤网的长效净化效果。
三、微生物去除性能要求
微生物相关指标为宣称触发型项目:仅当产品说明书、标签明示抗菌、除菌、除病毒功能时才需要开展对应检测;无相关功能宣称,可豁免该项目检验。
产品明示抗菌、除菌功能,性能必须满足 GB 21551.3 相关规定;
产品明示除病毒功能,规定试验条件下病毒去除率≥99.9%;同时试验结束后完成移舱检出限测试,结果要求未检出,规避净化器自身造成微生物二次释放风险。
四、待机功率指标要求
新标准区分两类待机工况,对空载待机能耗进行硬性限制,提升产品节能属性,降低设备长期通电待机带来的无效电能损耗:
关机模式:待机功率实测值≤0.5 W;
非网络待机模式:待机功率实测值≤1.5 W。
五、净化能效管控
净化能效用来衡量净化效率和设备耗电量的匹配关系,分别考核颗粒物、气态污染物两大维度。指标既要达到标准zui低限值,同时实测结果不得低于标称值的 90%。
颗粒物净化能效zui低限值:4.00 m³/(W·h)
单成分气态污染物净化能效zui低限值:1.00 m³/(W·h)
净化能效数值越高,代表同等净化效果下产品耗电更低,节能表现更优。
中科检测--空气净化器第三方检测
中科检测具备空气净化器全项目检测能力,可依据 GB/T 18801-2022 开展洁净空气量、累积净化量、净化能效、微生物去除、待机功率等全套性能测试,为企业产品研发、型式检验、质量管控提供权wei检测支撑。
空气净化器检测(GB∕T 1880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