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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业的检测机构,中科检测通过了CMA及CNAS检测资质,严格按照欧盟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标准要求,采用先进的测试设备和准确的分析方法,为客户提供全面、准确、可靠的镍释放量测试服务。我们的测试范围涵盖首饰、衣物、配件等各类接触人体皮肤的产品,以及不锈钢、合金、电镀等工业产品。
镍释放量测试方法及限值要求-环保测试报告
镍释放量测试方法
①EN1810:1998--穿过人体饰品中镍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该标准方法规定了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谐法铝、钛、铜、银、金及其合金以及钢中的镍含量,此方法主要适用于镍含量在0.03%~0.07%的样品。方法的原理是:取部分试样溶解于酸性溶剂中,将溶液引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被喷成雾状后导人空气-乙炔火焰,镍被高温原子化后其基态原子吸收232nm的镍特征谱线,从而测出其吸光度,与标准溶液比较定量。
②EN1811:1998--与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产品中镍释放的参考测定方法
该标准方法规定了从直接接触或长期接触皮肤的商品中模拟释放镍以及测定释放镍是否超过0.5mg/(cm2·周)的方法。方法的原理是:将被测试样置于人造汗液中1周。溶解于人造汗液的镍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法或其他合适的方法测定。镍释放量的表达用微克每平方厘米每周[mg/(cm2·周)]。
③EN 12472:2005--用模拟磨损和腐蚀方法检测有涂层物品的镍释放
该标准方法规定了一种快速的磨损和侵蚀的检测方法,用于与皮肤直接接触或长期接触的物品中镍释放量的测定。方法的原理是:待测物暴露在腐蚀性的空气环境中,再和磨砂 片、水、润湿剂等一起置于规定容器中。旋转容器,使待测样品与磨砂片发生摩擦。样品表 面被磨光后,再按照EN1811规定的方法测定其镍释放量。
镍释放量限制要求
1994年6月30日欧盟颁布了94127/EC指令,对指令76/769/EEC进行的第12次修正。要求在含镍产品中镍的释放量不得超过0.5ug/cm2week。1997年7月20日,欧盟根据94/27/EC的要求发布了三个协调标准,EN1810.EN1811和EN12472.明确了镍的标准释放定量分析方法。
这些(1)规定和人体皮肤长期直接接触的产品中镍的释放量不得超过0.5ug/cm2/week,产品包括:耳环,项链,手镯和手链,脚镯,指环,表链,表带和表上的收紧装置,以及服装中的纽扣、紧固件、铆钉、拉链及其它金属标志。
(2)耳朵或身体其它部位被刺穿后,在上皮形成的过程中,穿进耳朵的耳饰,或穿过人身体的其它部位皮膜的饰钉,不论去除与否均要求这类饰物和人体皮肤组织不排斥,且其中的镍的质量含量不得超过0.05%,否则禁止使用。其中EN1810(镍含量检测方法已废止)EN1181/EN12472(镍释放检测方法)为该标准的协助标准。2004/96/EC指令上述94/27/EC的第2条款将镍总含量0.05%的要求修改为:其中的镍的释放不得超过0.2ug/cm2/week。
镍释放量测试方法及限值要求-环保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