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规定了含有一种及以上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组分,但整体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以科学研究或者产品开发为目的,年产量或者使用量超过1吨,且物理危险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应当进行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以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测试导则》为鉴定依据,本实验室可出具化学品物理危险性分类
产品型号:
更新时间:2023-09-02